
央视梳理劳荣枝案始末
南昌灭门案,是劳荣枝和男友法子英共谋的第一起案件。公诉方出示的证据显示,二人的供述中都提到了两人共同商定由劳荣枝去娱乐场所坐台物色绑架对象,被害人熊某就是由劳荣枝在陪酒时物色到的。
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认为,在故意杀人,抢劫,绑架共同犯罪中,劳荣枝积极实施物色,诱骗,捆绑,看管,威胁被害人,踩点,取款,购买作案工具等行为,与法子英分工明确,相互配合,构成共犯,且独立性较强,作用明显。二人在长达四年的时间内辗转多地实施多起犯罪,无证据证明劳荣枝受到法子英精神控制和胁迫,劳荣枝在共同犯罪中亦起主要作用,应依法认定为主犯。
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认为,上诉人劳荣枝伙同法子英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构成故意杀人罪,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暴力,威胁手段劫取他人财物,构成抢劫罪,以勒索财物为目的绑架他人,构成绑架罪。
对劳荣枝所犯数罪,应依法并罚。劳荣枝伙同法子英故意杀死五人,抢劫致一人死亡且系入户抢劫,抢劫数额巨大,绑架致一人死亡,犯罪情节特别恶劣,手段特别残忍,后果和罪行极其严重,且主观恶性深,社会危害性大,应依法从严惩处。
劳荣枝及其辩护律师所提劳荣枝不构成故意杀人罪,系从犯,胁从犯等上诉理由和辩护意见,与二审查明的事实不符,于法无据,依法不予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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